旅客旅遊權益公告
本公司(和泰旅行社)秉持誠信原則,所有旅遊產品之規劃與銷售,均嚴格遵循交通部觀光署頒布之《國外(內)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》。為維護雙方權益,請參閱下述正式公告之處理準則。
一、 旅遊費用解除契約賠償標準
旅客因個人因素欲解除契約,應以書面(Email 或 LINE 官方帳號)通知本公司。賠償金將以「旅遊總費用」扣除「行政規費」後之餘額,依下列比例核算:
| 解約通知時間 (以旅遊開始日前計) | 賠償金額比例 |
| 41 日以前 | 5% |
| 31 日至 40 日以內 | 10% |
| 21 日至 30 日以內 | 20% |
| 2 日至 20 日以內 | 30% |
| 1 日前 | 50% |
|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 | 100% |
※ 提醒事項:
行政規費係指為辦理旅遊行程而產生之行政作業成本,包含但不限於證照申辦、郵電費等。
賠償計算之基準日,以本公司收到正式通知之書面日期為準。
二、 天災與不可抗力因素處理準則
若行程期間或出發前,遇不可抗力之特殊情事(包含天災、傳染病、戰亂、罷工、政府發布之旅遊禁止公告等),將依循下列處理原則:
必要費用之扣除: 若契約解除,本公司將協助旅客向各供應商(航空公司、飯店、交通公司等)辦理退款。旅客需負擔已支付且無法歸還之「必要費用」,本公司將提供相關付款證明文件,並按實核銷。
行程變更與應變: 基於旅客安全考量,遇上述不可抗力致原行程無法如期進行時,本公司保留變更行程、調整住宿或順延出發日期之權利。若變更行程導致費用增加,由旅客負擔;費用減少,則退還旅客。
退款作業時程: 若遇須退費之情形,自契約解除並完成必要費用核算後,本公司將於 30 日內(工作日)將餘款匯入旅客指定帳戶。
三、 旅遊保險與權益告知
旅遊保險建議: 天災屬不可控風險,本公司強烈建議旅客於出發前,自行投保具備「旅遊不便險」與「海外突發疾病」之足額旅遊保險,以轉嫁突發狀況導致之財務損失。
變更申請: 若發生行程變更之需求,請務必於第一時間聯繫您的專屬服務專員,切勿自行前往機場或目的地,以免影響後續權益與保險理賠。
資訊正確性: 本公告為旅遊定型化契約之摘要與補充,實際契約內容仍以簽署之紙本或電子契約為準。